
根据《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显示,乘客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1、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计价器或者出租汽车计价器失灵的;
2、驾驶员不出具本次车费发票的;
3、租乘的汽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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