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生育证要多久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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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示:青岛生育一孩二孩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证),只需要进行免费生育登记即可。只有再生育三孩才需要进行办理生育证。

青岛生育证办理时限

1.初审时间。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审核无异议、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意见报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批准时间。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注意:按照规定审核各种生育条件、遇到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1、申请。

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或预约:

(2)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3)通过“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预约,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场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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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审核无异议、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意见报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批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4、发证。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填发《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在《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中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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