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内设七个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1756平方公里范围内1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方税费征管。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星沙办事处、湘龙办事处的企业地方税费征管;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路口镇、金井镇、高桥镇、果园镇的企业地方税费征管;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长龙办事处、黄花镇、江背镇、春华镇的企业地方税费征管;
第四税务分局负责榔梨办事处、黄兴镇的企业地方税费征管;
第五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福临镇、开慧镇、安沙镇、北山镇、青山铺镇的企业地方税费征管;
第六税务分局负责长沙县泉塘办事处的企业纳税户地方税费征管;
第七税务分局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建安房地产企业及建安房地产项目、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费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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