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
二、所需材料:
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和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三、查询内容:
查询本人(含)以来的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四、受理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警务指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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