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可否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答:不能。正在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或在民政部门领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由社保机构及民政部门为其参加住院。该类人员在享受相关待遇的同时,不能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其他险种。
2、员工怎样才能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答:企业应每月将参保情况向本单位的员工公开,员工可向所属企业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员工也可以通过电话、上网的方式向社保机构查询,或者直接到社保机构业务大厅查询及免费打单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及时监督企业是否按规定参保。
3、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否缴纳社会保险
答:在单位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4.办理过两张,第二张遗失后,第一张卡还可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员工办理的每一张社会保障卡都有唯一的医疗证编号,并且以最后办理的社保卡为准。办理新卡后,原旧卡及旧卡的医疗证编号都已经作废,不可再使用。办理过多张卡的员工,如果最后一张社保卡遗失,必须重新办理新卡方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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