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同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

近期更新2025.01.02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合肥居民同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安徽省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说明:如上述条件不具备,请通过司法程序办理。

所需材料: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自愿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法定节日期间不受理登记业务

受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安徽省内拨打16881122、外地拨打0551—114

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7楼701室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