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吴先生:我们夫妻俩要带上读小学的女儿一起到国外,因此她要休学一个学期,该怎么办理
海珠区教育局:具有海珠区小学1~6年级学籍的学生,需出国出境就读3个月以上,可向学校申请休学。家长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撰写休学申请书,具体说明休学的原因及起止时间;并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机票等有关证明(因出国出境休学)。家长向学校提交休这些材料的同时,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将进行审批,并将材料递交给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办理该生的休学审核手续,审核结果将由学校通知。
注意事项:
1、办理休学手续,教育部门和学校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2、经审核同意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3、但休学期满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若不办理复学或续休超过2周时间,将视为辍学。
4、若出国定居不能复学的,需要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注销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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