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工伤保险伤残、工亡待遇申报表(单位填写盖章);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单位银行账号;
4、待遇享受人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因工死亡有供养亲属的另须提供;
供养人员相关资料:①供养关系的相关证明(户口本、出生证、单位职工供养亲属档案等);②无生活来源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城镇社区以上的政府部门、乡、镇以上政府开具);③生存证明(须提供乡、镇户籍部门、社区开具的证明);④被供养亲属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被供养亲属的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6、工亡职工生前十二个月工资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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