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我还是不想离怎么办

2017.10.24 北京-西城区 婚姻家庭
妻子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我还是不想离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710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法律意见】
    1,若你不想离婚,可以与你妻子再好好沟通。若实在不行,可以拖延时间,再来谈。
    2,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

    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
    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法院会出判决书,出判决后,对
    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法院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
    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诉,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
    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起诉,起诉后二审法院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 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4.01.23 09:58 · IP属地:四川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你好,夫妻间的矛盾建议彼此理解,好好沟通协调处理
    2017.10.24 21:36 · IP属地:北京
  • 你好,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修好可能,只要让法官信服还有感情,一般酌情不判离。
    2017.10.24 16:32 · IP属地:北京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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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2017.10.24 16:29 · IP属地:北京
  • 你好,证明夫妻感情良好吧。
    2017.10.24 16:22 · IP属地:北京
  • 您好,如果您不想离婚,建议您委托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7.10.24 16:19 · IP属地:北京
  • 诉讼离婚一般有个调解前置,通常6个月再次起诉的,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判决离婚与否。
    2017.10.24 16:18 · IP属地:北京
  • 协议
    2017.10.24 16:15 · IP属地:北京
  • 【法律意见】
    1,若你不想离婚,可以与你妻子再好好沟通。若实在不行,可以拖延时间,再来谈。
    2,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
    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
    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法院会出判决书,出判决后,对
    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法院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
    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诉,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
    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起诉,起诉后二审法院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 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0.07.27 06:30 · IP属地:四川
  • 你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2017.10.24 23:08 · IP属地:北京
  • 你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
    2017.10.24 22:36 · IP属地:北京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17.10.24 18:38 · IP属地:北京
  • 您好,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
    2017.10.24 17:34 · IP属地:北京
  • 你好,判决离婚以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
    2017.10.24 16:53 · IP属地:北京
  • 直接向法庭表达自己的意见
    2017.10.24 16:50 · IP属地:北京
  • 您好,通常6个月再次起诉的,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判决离婚与否,如果您们感情还在,建议您好好协商。
    2017.10.24 16:48 · IP属地:北京
  • 你好,如感情破裂,法院有可能会判决离婚。
    2017.10.24 16:44 · IP属地:北京
  • 因为你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你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此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判离婚的概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很多。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2017.10.24 16:43 · IP属地:北京
  • 可能会判决离婚。
    2017.10.24 16:31 · IP属地:北京
  • 你好,法官判决离婚的标准: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2017.10.24 16:16 · IP属地:北京
  • 您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017.10.24 16:15 · IP属地:北京
  • 你好,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7.10.24 16:15 · IP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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