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处理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2018.03.21 黑龙江-哈尔滨 债权债务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处理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报告编号:No.201803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一、离婚债务的处理
    【法律意见】
    关于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进行分析。首先需要确定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可不必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要求双方或任意一方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证明材料
    【法律意见}
    男女双方离婚时,司法实践中会出现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揭穿伪造的债务:
    1、借款的用途,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伪造债务一方说不出借款的理由,或者说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该债务就是非法债务。
    2、借款的凭证。夫妻离婚时,一方主张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的,必须提供凭证予以证明,如果没有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予以证明,法院是不会认定存在该债务的。
    3、根据家庭的财务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家庭收入高,且没有大额支出的,一方主张债务存在就没有合理根据,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该债务很难被认定。
    2024.01.14 11:45 · IP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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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一般是共同承担
    2018.03.21 16:50 · IP属地:黑龙江
  •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证明如下:
    1、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2、债权凭证、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
    3、若是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还可以提供警察的办案记录等证据。
    一、欠条确认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欠款确认书具有证据效力。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还包括借据、收据等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凭证,人民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关于离婚的最新规定是,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对方在离婚案件期内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三、现金借条法院是否支持
    不一定支持,一般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风险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往往是婚姻案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但是认定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繁琐的证据事实,普通夫妻缺乏相应知识,就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
    1.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以为不会牵连到妻子,可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仍要承担
    2.丈夫在外赌博欠下巨款,妻子却不懂,认为这是共同债务,结果将自己共同财产的份额也都赔偿,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3.在认定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个人,难以确定事实。
    【专家建议】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遇到问题,您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1.律师有着丰富的搜寻证据的经验,可以通过恢复数据等专业技术找到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据。
    2.利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分析目前拥有的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从您与对方是否有约定,是否从债务中获取利益等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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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8 21:45 · IP属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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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2018.03.21 17:05 · IP属地:黑龙江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018.03.21 16:35 · IP属地: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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