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的问题

2009.07.07 广东-广州 婚姻家庭
A方(男人)因离婚要付给B方(女人)N万跟一栋房子,但A方只付了其中一部份,还拖欠了几年,B方把A方住的房子卖掉,但房子是A方重婚罪其间妻子名字, A方还完银行钱之后(一半左右)的妻子不愿意把所剩的给B方,请问能这该怎么处理?怎么才能拿回B方的钱.
报告编号:No.200907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法律意见】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所以女方是无权分配房产的,但基于自由原则可以与男方协商。
    2、彩礼在法律并为给予规定,但彩礼属于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赠与。不属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对返还彩礼给予了相应的规定,但您的情况不属于返还彩礼的情形。
    3、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2020.05.08 19:29 · IP属地:四川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各是各的问题,但擅自处分他人房屋,已经构成了侵权。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2009.07.07 14:15 · IP属地:新疆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平台推荐 · 北京-东城区
    我来补充细节
    获取答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离婚分财产的问题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5分钟前 山东-东营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河南-濮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四川-甘孜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山西-晋中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吉林-长春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山东-泰安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安徽-铜陵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甘肃-临夏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广东-汕头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刚刚 山西-朔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4409位律师在线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