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我老公已死亡,我怎样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意见】 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属于丧偶的情形,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关于再婚的手续,首选需要持配偶的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变更为“丧偶”。然后持死亡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和普通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需要额外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法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我们都是外地的,可以异地办离婚手续吗?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起诉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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