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2岁以下)一般都会判给母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扩展资料变更子女抚养权注意事项1、注意收集法定变更子女抚养权情形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注意收集相关有效的证据。比如,抚养人因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能力再抚养子女的,当事人可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的材料等。又或者,抚养人具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当事人可以收集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或者抚养人因赌博、吸毒被拘留的记录等。2、注意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需要留心的一点是,在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律师的介入显得非常重要。就拿上述的收集证据而言,相关多实践经验表明,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往会往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导致在证据上面吃了大亏。比如,因证据收集的途径不合法、证据缺乏证明力、证据不够完整等,导致最后主张不被法院支持。而律师因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证据的使用了然于心,可以轻松为当事人规避上述因证据缺乏证明力等带来的法律风险,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