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档贫困户的标准以202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24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二、目前各地的标准不一,例如云南省镇雄县《镇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实施方案》【镇办通(2024)56号】要求,一是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条件为: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24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24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即:“1+N”识别标准)。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的;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的。二是不能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有: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三、具体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扩展资料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