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收养孤儿的条件:一根据《收养法》第6811条的规定 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31周岁收养孤儿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 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 因此 收养孤儿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 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收养孤儿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因此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1周岁 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 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法律要求收养孤儿收养人的年龄必须达到31周岁 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人类生育时间规律的考虑。达到31周岁的人 自己生育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同时也到了能耐心照顾孩子的成熟年龄。在这种年龄段收养子女 不论从感情 还是从父母责任感方面讲 对养子女的成长都十分有利。这一条款是对1992年《收养法》的重要修改。当时规定收养孤儿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但实践证明 效果并不十分好。收养人年龄的这一规定 使得不生育的夫妻必须在结婚11多年以后才有可能收养子女 结果造成大量的事实收养。于是 《收养法》(修正案)从实际出发 将收养人的年龄降至为31周岁。这不仅符合收养人的实际 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养父母精力也比较充沛 更有利于对孩子的照护。(2)无子女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 只有无子女者 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孤儿收养人无子女 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孤儿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这是由收养的目的所决定的。这种能力包括抚育被收养人的家庭有较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等 以确保养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和管教养子女的职责。(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养父母身体健康也是建立良好收养关系的一个基本条件。收养子女的养父母 必须是不存在精神和智力障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并且不患有不利于收养的各类传染病。二收养孤儿的条件特殊规定《收养法》第8条规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