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通知书上书的是抢夺罪,则涉嫌刑事犯罪了,如果裁判为该罪则要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 抢夺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争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要求。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求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无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犯抢夺罪的法定刑: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3至10年;10年至无期徒刑。 刑法第267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限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要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所称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做法。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做法。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导致被害人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一种胁迫做法。犯罪嫌疑人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反抗,或者在被公安干警抓捕时,或者被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制止时,犯罪嫌疑人则会使用凶器,因此能够说这种做法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胁迫,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做法大得多,并且具有肯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中国刑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以限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