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 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才能完成 因此 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 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 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 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 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 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 即如果离婚 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 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