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已分居三年感情不和,女方本人要求离赔

2019.01.19 广东-江门 婚姻家庭
因夫妻双方已分居三年感情不和,女方本人要求离赔
报告编号:No.201901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你好可以离婚,你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到婚姻登记地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019.01.23 16:32 ·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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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首先一定要强调必须是因感情不合分居 如果是因为双方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 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导致的结果也不是自动离婚 还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才能达成离婚的结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只是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证明。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又没有其他突出矛盾 存在和好可能性的 法院会考虑劝解双方或者判决不予离婚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 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应准予离婚。
    2019.01.20 06:45 ·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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