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房管所要求“男女双方必须都要到场才能办理手续”是正确的。
2、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归男方:已经拿到离婚证并交将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生效,女方应当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女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男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3、“女方以考虑孩子为由,说:要等孩子十八岁,过户给孩子才办”:
(1)如果女方说的内容是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才有效、才对男方双方有约束力;
(2)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这样的内容、只是女方在离婚后自己想这样办理:男方不同意时,无效。
(3)房子是否过户给孩子: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才行;
在离婚后确定房子归男方所有时,只有男方才有权决定是否过户到孩子名下。
4、“男方应该怎么才能办手续呀?”:持离婚协议、起诉状,到法院起诉女方,请求法院判令女方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
5、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1)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以现在起诉向女方索要;
(2)起诉提抚养费的事:抚养费应给到孩子18周岁,数额一般是女方收入的20%-30%,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要求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女方有条件的还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6、“请问到法院应该上什么庭起诉?”: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或是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2)带上起诉状、你的身份证、证据复印件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法院传票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