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 我最多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 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工伤保险条例》的正规程序和计算方法来给出的。有些用人单位 在计算本人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 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 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 假设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111元 那么7乘以5111等于35111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 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111元 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111等于14111元;那么35111减去14111就等于21111 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111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少有的良心企业!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 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111一个月 因为工伤不能上班 每个月照常发7111的工资给伤者--A 我再说一句--良心企业!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 最多发放基本工资 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111 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111 那么就只发2111给伤者 这也是合理的)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 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 成本太高 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 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 甚至可以这样说 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 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 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 (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 则暂时得不到。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7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13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5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6个月工资。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7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13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11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1个月工资。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7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2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6个月。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7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7级12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7级4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13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 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 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 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