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将案子移送检察院 说明案件已经侦查完毕 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而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逮捕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没有必然联系 但基本上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其犯罪嫌疑人在此之前就都已被批捕 被批捕后会有逮捕证和通知书 且嫌疑人也是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所以有没被逮捕可以很清楚的判断 就看看有没逮捕文书 人是否已经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 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 需要补充侦查的 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