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 61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 进行失业登记 从次月起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 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 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 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 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 其超过5年的部分 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 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 月发放标准如下:(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 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我市每月发放8391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13元);(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 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1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13元);(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 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1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