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罚款1111元—2111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罚款5111元 记12分 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吊销驾照 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吊销驾照 11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处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处十五日拘留 并处五千元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