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可走哪些法律程序?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 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 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 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 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 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行政处理程序终结。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 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 在法定期限内 当事人未提起民事诉讼的 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果引发诉讼 则需待判决生效后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