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 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 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 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 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 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 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 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要求:无亲属关系)。 11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 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