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交通事故现场应保护211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 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 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 车辆可以移动的 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 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 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步骤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四步骤:(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迅速抢救伤员 并对伤者迅速止血 处理休克等 就近寻找合适的场地 临时安置伤员 包扎伤口 同时密切注意周围环境 防止其他危险再度发生。(二)迅速向“111”“121”报警 向车属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三)报警后 要注意保护现场 维护秩序 照顾好受伤人员 等待医疗急救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四)赶去医院 安置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