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双方好好谈谈 具体什么原因 实在不行再做下一步打算:
一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婚方式分为两种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双方争议不大 经协商可以达成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致的情况下 可以选择在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前提是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无纠纷 并有书面《离婚协议书》(此文书在京法网“法律文书”中有范本 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如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 无法达成一致时 就要进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原则上规定是双方分居满二年 可以判决离婚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分居”是比较难界定的。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仍是要结合法庭调查夫妻双方的举证质证等环节确认“夫妻感情破裂”。
二哪些情况只能去法院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 一方要求离婚 另一方不同意的 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双方要求离婚 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 婚 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 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 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 请的 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 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 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 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 根本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 如果现在闹离婚 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 虽 然未登记结婚 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 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 男女双方 在一起生活 只是同居关系 可以自行解除 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 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 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双方是在国外 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 是在外国登记的 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 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 当事人要解除 不管 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当事人一方想离婚 另一方不想离婚的 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解决。如果一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 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 证明夫妻感情良好 请求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具体情况 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