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会简单地判小车的责任的 往往是在小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 机动车在看到双方损失很小的情况下 往往会主动承担全部责任 并不是警察认定的 是自己协商决定的!
1 按照你说的情况 既然是电动车闯红灯 那么 一定是他需要承担主要以上的责任的 自从有了交强险 发生两方的碰撞事故 一方是机动车 一方是非机动车的 机动车一方 都会有一点点责任的。
2只要机动车有责任 机动车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责任的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211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1111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1111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111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元
3 就算对方是全部责任 那么机动车一方也是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无责任的限额赔偿:(211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111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111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11元。
4 我的经验让我给你一个建议 车辆有一点小刮擦不用着急去修理 等等以后在保险接近到期时候 再决定是否报案彻底处理一下为好!
交警如果要按规矩办,你的车就要被当做事故车托走先
如果你们私下商量解决的话jc就不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