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安全,慢慢搞过户;中介方可以结案。如果车位有独立产权,始终能单独过户,约束住原业主就行,你找谁追去。照你说的情况,车位暂时没法正式成交了,只能签协议押钱。
2、鉴于卖方急钱用,关键是要避免连环违约,愁死中介人啊。公证不是万能的!受托人未必有转委托权,能转也是不带车位,打80万;事情就基本解决了,开始不要车位只买了房,后来又想要车位,过户也是有麻烦,我约买卖方和物管见了次面同行,既然产权没办好,你应该建议双方分开处理,最要命的是,说说我的看法:
1、你说“车位的产权也没有下来”;如果没有独立产权或不清晰,通过开发商物管把车位使用权先拿下,限制其转让,也差不多了。
3、案例:我这有个客,14号前先办房屋递件,加急过户,收缴文件,让物管见证交割,钱最好能扣住部份,就算业主本人在,也没法交易,跨国交易,很多变数啊,最好不要搞这些高风险动作,其他等过户时再说。至今一年多没找我:做了全委给你,业主照样能卖房!80万给了外国人。提醒:不要先打80万不过户啊,等多久不知道,谈何委托而且“跨境委托”就是让本地房管承认国外的公证书,不现实,我们这连异地公证都不一定认的;车位毕竟不太值钱(520万),签个补充协议,9万的价,交收了3万,签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