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只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采取的强制手段之一 它与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的 其决定机关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并更强制措施;或者案情发生变化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 已交纳保证金的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