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国内居民离婚登记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三申请条件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提交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 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四办理时间及时限法定工作日。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 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退回有关证件 并告知理由。五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六收费情况:不收费七办理材料:(一)提交材料原件1有效的常住户口簿;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二)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1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本人资料页(有记录的正面和反面);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具体复印要求以婚姻登记处告知为准 可到婚姻登记处现场进行复印。)(三)照片双方当事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