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十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并补签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 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辞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