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有明确限定: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 各自提供资本实物技术等 合伙经营共有劳动。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给钱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受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 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 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能够起字号 依法经核准登记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 由合伙人共有决定 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能够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 由全体合伙人承受民事职责。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 由合伙人按照给钱比例或者协议的商定 以各自的财产承受清偿职责。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受连带职责 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出自己应当承受数额的合伙人 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个人是以劳动或技术投资。建议您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受等方面商量 比如你说占15%股份。你们就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 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到统一是前提 情况下 投资现钱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 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 出现亏损 投资现钱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 合伙人之间也能够商定各自投资给钱比例利润分配比例。给钱比例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 但也能够由合伙人协议而定。看你提的这些问题 说明你也无合伙经商的经验 他人入股 首先是需要合伙各方的充足信任 这是最根本的 大家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 而不是我占你的便宜 你占我的便宜 那都是短浅的做法 如果缺乏充足信任的前提 那我建议你尽早收手 免得后顾之忧;其次 虽然刚才说充足信任是基础 但是合伙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 要从规则上保障杜绝个人营私舞弊从而损坏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做法 比如采购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帐要怎样做谁管钱谁管帐什么开支必须经过某某签字审核等等 因为公司的业务流程不是很复杂 所以一经确定的规则和流程必须绝对执行 否则 对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投资人是不平等的。不要碍于入股人是朋友介绍的 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直接 事实上上合伙做生意 就是要丑话说在前 先小人后君子。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