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对方先要求离婚,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法律意见】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而不是先要求离婚就可以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请问已婚男女有婚外情,女方提出要男方赔偿巨额精神损失费属于违法敲诈吗
【法律意见】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婚外情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的,我国法律只支持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婚外情可以请求的离婚赔偿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在你们两个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可告知你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则法院也有可能不予受理。 不过在程序上,当事人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诉请到人民法院的,应当一般予以受理,这是保护当事人所享有的诉权,人民法院无权对此轻易予以剥夺。但是,若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时,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不过,此时存在唯一例外的情形,就是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一律解除。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在本案中由于你们双方是在在1994年后同居且双方同居时都没有配偶,那么其中任何一方既不能以离婚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以解除同居关系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由于你们同居期间有子女出生,其中一方可以就小孩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应该受理。 你们之间的关系在补办结婚登记之前是“同居关系”,而并非“事实婚姻”关系。你要求的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似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平台律师均经过严格的身份和专业认定,并按照平台标准完成咨询的解答和后续服务,保证解答专业性。
通过设立严格的抽检制度和完善的评价、投诉机制,并由专人对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控,保证服务质量。
平台通过精确的咨询匹配分发和全站27W+的专业领域律师,建立了及时的服务响应保障机制,实现平均5分钟的快速响应。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