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购房,因烂尾房子迟迟未交,购房时间是2012年7月,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10月

2019.02.24 辽宁-沈阳 房产纠纷
沈阳购房,因烂尾房子迟迟未交,购房时间是2012年7月,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7月未交房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15年7月若是还未交房,违约补偿由原来的日万分之0.5涨到日万分之1。一直到目前还没有交房的可能,一直拖下去遥遥无期,想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购房款一以及相应的赔偿。 所购房屋在房产局备案,契税维修基金都已交齐。自2012年12月开始换房贷至今,且一直租房住。
报告编号:No.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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