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交满11社保然后转回老家交5年总共15年按哪里的标准领取养老金?参考文件是什么?
按深圳的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保部财政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暂行办法通知。通知称“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1年地区领养老金 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1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1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都不满11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2如果转回老家自己不再进公司社保听说不能继续参保了是不是真的?
可以自己参保
3如果自己单独交社保是不是要连公司的一份一起交?
按照自由职业者的标准缴纳 不需要交公司的一份
4如果自己没有按时交社保里面的资金是不是会冻结?
冻结
5如果社保里面的资金冻结会不会清空?
不会清空 继续保留 并每年结算利息加入
6如果社保里面的资金冻结想继续交怎么办?
只要直接再交就可以了(单位交个人交都可以 自然解冻)
总值是计算累计年限 中断了也无妨的
《暂行办法》规定,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这就真正全面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1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1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1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1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