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相互忠诚是夫妻相处的基本原则,如果有一方违反是绝对不能容忍的。直接去找他谈,看他的态度。如果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心认错并保证下次不再犯,你可以考虑给他一次机会,否则的话就离婚吧,不然你会不断受到伤害!一个人是无法维系一段婚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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