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政策内一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属政策内生育的小孩。二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4、出生医学证明。5、广东省内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东省外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提供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三办理流程由户籍地派出所荷城派出所由分局治安大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四办理时限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佛山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政策外一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的婚生小孩。二办理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