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机动车的车主发生变更,必须办理过户。所以,建议尽快与买家协商过户;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过户,否则卖车人风险很大。
卖车人的风险,不单单是如果未过户车发生违章的行为,原车主要承担这部分的罚款。退一步讲,即使将来能证明这个期间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办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而且,如果买车人在未过户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原车主就有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所以原车主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可见,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的,并没有规定必须原车主到场,也没有规定必须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明,所以不能因为原车主未到场或者未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明而不予办理过户登记,只要提供了上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的证明、凭证的,就应当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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