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户口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凭相应凭证材料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2、承办机构受理查验申请人相关凭证材料。3、承办机构录入有关业务信息并提交核准机关核准。4、核准机关作出核准决定并反馈承办机构和申请人。5、申请人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在省内迁移的无此环节)。6、承办机构完成业务办理并打印发放居民户口簿。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一、在小城市、城镇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2、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二、在中等城市落户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三、在大城市落户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