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籍的问题

2013.04.15 湖北-宜昌 婚姻家庭
你好 首先谢谢你 是这样的,我以前在一家国企工作,后来离开了国企,当时户口留在了那里。我的身份证被小偷偷走了。现在要办身份证,但是国企的户籍管理部门不给办,要我把户籍转走。但是现在也没地方接收我的户籍啊!还有我要结婚登记,他们也不给户籍证明。 我想问问,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报告编号:No.2013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3.04.15 20:09 · IP属地:湖北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你好,直接要求国企给你办理
    2013.04.15 18:55 · IP属地:湖北
  •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扩展资料: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期限与流程:
    (一)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将所需时限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除当场办理的户口事项外,公安机关应自受理户口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由审批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对需要上报审批的户口申请,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或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上报设区市公安局设区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四)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申请人。即最长时间表为23天。如果是因为丢失重新办理,户口本的户主本人亲自前往,带身份证即可,电脑中储存全部信息,公安部门又在搞“便民”措施,立等可取。 
    2020.05.22 15:50 · IP属地:四川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平台推荐 · 北京-东城区
    我来补充细节
    获取答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关于户籍的问题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3分钟前 上海-长宁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广西-柳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甘肃-武威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刚刚 四川-达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广东-清远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四川-达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四川-遂宁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内蒙古-包头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广东-河源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河南-济源市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9361位律师在线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