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你好,我是离婚后打算再婚的这个户口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呢
【法律意见】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带着孩子迁户口,把户口迁到再婚夫家,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意见】 再婚迁户口,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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