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我老婆离婚,有两个儿子,二个儿子离婚怎么判?

2019.04.10 北京-北京 婚姻家庭
我现在和我老婆离婚,有两个儿子,二个儿子离婚怎么判?
报告编号:No.201904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2019.04.10 14:38 · IP属地:北京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您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详情可电询为您进一步解答。
    2019.04.10 14:36 · IP属地:北京
  • 孩子多大
    2019.04.10 14:36 · IP属地:北京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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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通常是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2周岁的孩子判归母亲直接抚养较多,10周岁的孩童会征信其个人意愿,
    2019.04.10 14:34 · IP属地:北京
  • 如果你是过错方,法院可能会支持她的诉求;如果你们仅仅是感情不和,只要你不同意,法院也不会判。真不想在一起的话,建议协议离婚。孩子看跟着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来说你们是他们唯一的父母,所以不论跟着谁,并不意味着孩子就不属于另一方了,父母双方仍然有抚育孩子的责任与义务。如果孩子监护权都归一方时,另一方必须承担一半的孩子抚养教育费用,可以按月按年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2020.05.22 15:50 · IP属地:四川
  • 1.孩子2岁以下的,一般由女方抚养。2岁以上的协商处理,需要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双方都要孩子随自己生活,考虑:是否做绝育手术,随谁生活时间长,一方有孩子而另一方没有孩子,是否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双方条件相似,看孩子是否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还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帮助抚养。10岁以上,要考虑孩子意愿。2.本案为离婚纠纷。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4.由于了解的片面性,本意见仅供参考。
    2019.04.10 14:40 · IP属地:重庆
  • 您好,有可能一人一个
    2019.04.10 14:36 · IP属地:北京
  • 需要法律咨询吗
    2019.04.10 14:34 · IP属地:北京
  • 你好,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9.04.10 14:33 · IP属地:北京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需要结合父母双方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确定;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9.04.10 14:31 · IP属地:北京
  • 孩子多大了?基本上是一人一个。不知道你想要几个孩子。
    2019.04.10 14:31 · IP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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