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农业户口,年满60岁,可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但不可以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扶助)。
奖励扶助条件(一)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具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籍;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三)农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扶助条件农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扶助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满60周岁进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