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抱养小孩如何上户口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可参照如下处理:1,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2,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4,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5,如果对方无理由拒不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6,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收养条件是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申报材料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办事处理流程1、根据《收养法》规定,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2、无收养能力既成收养事实的,原则是送交社会福利院,但收养人一定坚持个人收养行为,且要求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受理民警要与申请人见面,核实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入户审批表》。服务办理时限当天办理,办结时限为6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