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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能开户籍证明,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结婚?
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怎么办具体方法如下:如果是自己材料不全的,需要按照正常材料要求去做;如果是派出所人员故意刁难的,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怎么写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户籍证明由你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出具,现包含有本人照片、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某些情况下可替代身份证使用比如说身份证丢失时乘坐飞机、购买火车票等。户籍证明格式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离婚必须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不可以异地办理吗
【法律意见】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起诉离婚,异地起诉的话需要被告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不用回老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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