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但是双方有共同生活过,可以不用全额退还彩礼的。
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而婚姻法规定合法的婚姻是以结婚登记为标准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需要注意的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其地位与婚生子女无异,双方父母依法应当对该子女承担抚养义务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