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你好,宅基地遗嘱的格式应该怎么写?
【法律意见】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 宅基地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请问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吗?
【法律意见】 不可以的,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是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这边办理离婚手续吗。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要怎么办?
【法律意见】 不可以的,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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