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户口迁出迁入地 我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2019.06.11 -
我结婚后户口迁出迁入地 我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报告编号:No.2019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法分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是安置被征收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户口迁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都没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属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由家庭成员协商分配。
      但是如果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征地的所有补偿都是有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024.01.11 11:52 · IP属地:四川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你好,建议咨询土管局
    2019.06.11 13:34 · IP属地:北京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平台推荐 · 北京-东城区
    我来补充细节
    获取答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我结婚后户口迁出迁入地 我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3分钟前 陕西-渭南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河北-石家庄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海南-定安县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黑龙江-黑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重庆-大渡口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山东-菏泽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广西-玉林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四川-德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重庆-璧山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6分钟前 安徽-马鞍山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6215位律师在线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首页 > 问律师 > 全部咨询 >咨询 > 咨询详情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