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原村里收回了你的承包地是不对的。 你可以从协调、仲裁、诉讼等方面维护你这样“出嫁女”的土地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51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52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3条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4条规定:“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上述法律规定上不难看出,你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和解、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单位调解、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四种途径来维护你的土地权益。